云南省项目管理协会会员手册

2014-04-04 15:33:32

1入会程序

1.1 欲申请加入云南省项目管理协会会籍的个人、公司、合伙组织、社会团体, 可向协会秘书处索取入会请表及有关资料;

1.2 入会申请表连同个人简历或企业简介、身份证复印件或营业执照复印件必须交协会秘书处;

1.3 秘书处收到已填妥的申请表后, 会尽快召集理事会或会长办公会讨论该项入会申请是否可被接纳;

1.4 被接纳的申请人必须协同协会发出的通知函件, 于协会指定期间内亲身到协会缴纳会费,签收会员证及其他有关资料。

2、退会程序

2.1欲申请退出云南省项目管理协会会籍的个人、公司、合伙组织、社会团体,书面通知协会秘书处,并交回会员证。

2.2会员如果超过一年不交纳会费或不参加协会活动的,视为自动退会。

2.3会员如有严重违反本章程的行为,经理事会或会长办公会表决通过,予以除名。

3.会籍类别 

3.1 个人会籍

个人会籍资格只能以个人的名义拥有,且只限本人使用,不可转让或更改。

3.2企业会籍         

企业会籍资格只能以企业团体的名义拥有,不可转让或更改,且只限企业团体之提名人使用。

3.3 有效期界定:所有会籍自会长签发会员证之日起有效。

4、建议:

凡有关本协会的一切建议,均可书面提交给协会秘书长;

5、投诉:

凡对协会的有关事宜或秘书处员工的行为、品行事宜的投诉,请书面提交协会秘书长,对秘书长的投诉可提交会长;

6、会员享有下列权利:

6.1有本会的选举权、被选举权和表决权;

6.2参加本会的高端沙龙、培训、论坛、高端管理专题研修及国际交流等活动;

6.3获得协会高品质的项目申报、项目投融资、社会稳定风险评估、项目后评价等多项具有国家专业资质认证的服务的优先权;

6.4对协会工作的批评建议权和监督权;

6.5入会自愿、退会自由。

6.6享受其他符合协会章程的合法权益。

7、会员履行下列义务:

7.1执行本会的决议;

7.2维护本会的合法权益;

7.3按规定交纳会费;

7.4向本会反映情况,提供有关资源;

7.5维护和增进同行业之间的团结和协作。

8、协会为会员提供的服务

8.1企业会员

8.1.1免费在项目管理杂志上刊登企业宣传一次;

8.1.2免费在项目管理杂志上刊登企业项目宣传一次;

8.1.3免费参加项目管理论坛;

8.1.4免费获得项目管理杂志;

8.1.5优先获得项目管理所需专业人才;

8.1.6团体会员价格获得项目管理全过程咨询及服务;

8.1.7团体会员价格参加协会组织的各类培训及学术交流活动;

8.1.8团体会员价格参加协会组织的国际、国内参观考察;

8.1.9优先获得项目库资讯及推进项目所需的资源讯息;

8.1.10优先获得协会的帮助;

8.2个人会员

8.2.1每年四次免费参加项目管理论坛的交流活动;

8.2.2在项目管理杂志上免费刊登项目管理类文章;

8.2.3在项目管理杂志上免费刊登人物专访一次;

8.2.4免费获得项目管理杂志;

8.2.5免费享受协会组织的各类人才交流服务;

8.2.6会员价格参加协会组织的各类培训;

8.2.7会员价格参加协会组织的国内、外参观考察;

8.2.8个人信息优先进入项目管理人才库;

8.2.9优先获取项目管理资讯;

8.2.10优先获得协会的帮助;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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